2019年,经营「海之方圆」民宿的黄姓男子与高雄一位姓廖的汽车修理厂老板发生金钱纠纷。黄先生先在廖女士的修理厂Facebook和Google页面留下差评。
廖女士随即拉来两名亲友在黄先生的民宿Google页面发布1星假差评——三人从未入住过该民宿。
假差评内容
- 「不舒服!连一颗星都不想给,人品坏成这样」
- 「老板态度差到爆,不知道好评是不是自己洗的」
判决
刑事:三人均被判散布文字诽谤罪。廖女士拘役40天,两名亲友各拘役20天,均可转罚金。上诉被驳回,刑事定罪确定。
民事:高雄高分院终审判赔15万新台币。
这个案例揭示了什么
台湾法院明确:从未消费过的人发布假差评构成诽谤罪。这一判决确立了重要先例:假差评不仅是道德问题,更是刑事犯罪。